关于创新资金、资产统筹监管机制的调研情况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12001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筹管理、规范运行、全程监控”的资金、资产监管机制,提高了政府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徽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力量,对芜湖市的资金、资产统筹监管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统筹管理,着力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2007年前,芜湖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资金、资产实行分散管理,市区两级融资体系各自为政。这种管理体制,使得一些单位资金、资产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盲目贷款问题突出,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甚至成为“小金库”的重要来源。为了提高资金、资产管理效益,芜湖市从2007年开始,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金、资产实行“双清双集中”改革,并对市区两级融资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实行财政资金集中管理。2007年和2009年,芜湖市两次组织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党政机关资金7.8亿元,事业单位资金18.9亿元。根据资金不同性质,对清理出的党政机关资金,全部划转财政,由政府集中统筹安排和使用。清理出的事业单位资金,集中划转财政5.8亿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统筹调度,其余专项资金13.1亿元由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清理后,党政机关和行政执行类及没有收入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自有账户全部撤销,其他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立保留账户,但须核定账户用途,任何单位新设账户,必须报市政府批准。

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在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的同时,芜湖市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清理出党政机关房屋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土地30万平方米;事业单位房屋建筑面积111.3万平方米、土地264.8万平方米。清理后,党政机关及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资产权属与单位脱钩,所有资产及权证全部上交,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运营,公益类事业单位资产权属不变,仍由单位管理,资产权证上交国资委统一管理。

对党政机关和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按照资产运营管理业务规程实行市场化运作,资产收益统一上缴财政;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实行托管模式,由公司与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委托管理责任书,授权单位管理使用,但不得通过出租、投资、出借的方式,从中获利。

建立融资“四统一”模式,实行市区两级统筹管理。为了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芜湖市及所辖区曾先后成立了6家建设投资公司,6家公司独立运营。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难以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为了破解分散管理带来的弊端,芜湖市于2009年成立了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市区两级实行融资统一实施、资金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控制、风险统一锁定,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贷款全部由市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融资统管机制运行两年来,市各建投公司的融资行为对外成为一体,形成了规模优势,降低了融资成本,增强了与银行等部门的议价能力,改善了负债结构,防范了过度负债风险。

规范运行,健全完善资金、资产管理机制

推行财政资金管理精细化。芜湖市积极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将各单位的各类收支项目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收支申报和支付流程,对大额资金实行直接拨付,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严格执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推行预算信息公开,对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考评。加强对各单位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完善国库网上支付和监督功能,市本级财政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通过财政支付网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网上监控,所有现金支出推行公务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收支管理、账户开设、资金调度、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集中采购等各项规定,定期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严肃查处滥发津贴补贴行为,使各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全部置于有效监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