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8 浏览次数:9628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皖政办传〔2012〕564号)要求,从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2:30至5: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