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几年来,从全面开展“四用”制度建设,到试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市在制度创新中构筑了一道道廉政风险防控的“防火墙”。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关键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只有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全过程构筑“防火墙”,权力运行才能规范有序。为此,我市从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着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开启公共权力监管新模式
2009年,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我市出台了《芜湖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以专项治理促进内控机制建设,以内控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着力防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
随着工程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新模式的运行,18个涉及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展开自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38个,细化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30余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
监管新模式启动后,一场上下联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的行动迅速向纵深推进。
推进从多层面展开。从单位党政正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四个层面,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其中,市国土局针对审批、管理、执法等环节,查找出各类廉政风险点45个。
推进从多环节深入。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较多的工作领域,突出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特别是抓住行政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拨付等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部门廉政风险“信息库”,实行对廉政风险点的常态管理。
“制度+科技”打造风险防控新平台
伴随着监管新模式的运行,一个以“制度+科技”理念为引领、以现代科技手段控制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新探索日渐成熟。
各部门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工程、重点环节,围绕加强对决策权、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工程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权,以及对下属单位重大业务的监控权等权利的制约和监督,跟踪检查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建立制度建设综合评估机制,从制度设计是否科学、是否有效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以及效用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剖析,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真正实现以制度防控。
在“制度+科技”理念的引领下,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系统”“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电子管理系统”等电子平台相继诞生,为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权力运行监控,提供了高效平台。
“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市国土局应运而生。该系统以“宗地”为核心实体,将地籍管理中的空间地理数据与相应的属性数据连接起来,实现了土地使用管理的全程监控,使信息更透明、执法更阳光。
“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市住建委新鲜出炉。该系统实现了工程信息公开、管理透明、全程监控、实时纠错。通过对工程建设信息的全面采集、全程监控,构筑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和预防腐败两个长效机制。
“评标专家语音自动抽取和通知系统”在市招标中心破壳而出。该系统实现了抽取专家名单的保密性和随机性,有效预防和堵塞了评标专家管理、抽取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等漏洞。
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控
“只有对权力的数量、类别和运行流程进行系统梳理,才能全盘掌握风险点整体状况,才能有效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为此,通过全面开展清权确权、流程再造、公开亮权,推动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权力运行的规范、公开、透明、高效。
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入手,清理整合制度。重点围绕决策、审批、管理、采购、监控等方面权力的运行,加强对节点的控制,实现了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我市还对工程建设实行“八分开”,将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征地拆迁、招投标、投资、建设、审计八个主要环节相互分离,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形成了“集体决策、统分结合、规范运行、全程监督”的工程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新模式,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管理中权力失衡、过程失控、行为失范等现象。
几年来,通过运行工程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新模式,以“制度+科技”理念打造现代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控,构建了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