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于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612号碰头会B区商业连体建筑,标的类型为商业门面房。出租标的为钢混结构,通水、电、天然气。标的评估价为年租金686052元(即: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陆仟零伍拾贰元整),评估机构为安徽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4月1日,意向租赁期限为10年,自竞拍成功之日起计算,第4年起每三年根据市场行情重新评估、定价,合理确定租金调整机制。
二、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为芜湖市恒创鸠兹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机构性质为国有企业。
三、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芜湖市恒创鸠兹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出租持有的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612号碰头会B区商业连体建筑102、108、109、201、202、203、204、205、206、207、301、302、303、304、305、306、307、308商铺,面积2216.81平方米,本公告内容在澳港宝典资料大全官方网站、公司公示栏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612号碰头会B区商业连体建筑部分商铺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特别告知
(一)经营业态
经营业态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二)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出租方提交现场查勘申请,出租方安排现场查勘时间
(三)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原则上在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原则上在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采取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为现场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时间由出租方另行通知。
(四)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时,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交易条件
(一)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季度支付。
2.第一个合同季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季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季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季度租金的一部分。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四)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天然气、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微瑞评报字(2024)010025号)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并将装修改造图纸提前报至甲方审批,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经营业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气等,并按时交纳水、电、气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六、交易指南
(一)报名规则
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或提交报名资料至[email protected]。
(二)竞价规则
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需参加后续竞价,竞价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出租方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出租方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收款单位:芜湖市恒创鸠兹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2501589708100000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北京路支行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出租方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①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③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④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⑤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5)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竞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如公告期延长,每五个自然日为一个公示周期。
八、联系方式
(一)标的咨询:王先生 0553-3821319
(二)咨询时间:每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612号碰头会B区商业连体建筑部分商铺出租公告信息以澳港宝典资料大全官网(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市恒创鸠兹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26日